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精神,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公布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热海大教〔2023〕36号)要求,学校于2023年立项了28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个校级课程思政示范案例,经研究决定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符合结题条件的2023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见附件1);
(二)符合结题条件的2022年度立项但申请延期一年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二、结题程序
(一)项目自查:示范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结题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三)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阅结题材料,对建设成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布:教务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材料要求
凡已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符合结题条件的,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提交的材料
1.目录页;
2.立项文件(见附件1);
3.申报书(申报时提交的材料);
4.任务书(立项建设后提交的材料);
5.结题报告(见附件2);
6.成果
(1)一份标准的课程教学大纲;
(2)一套重构的教案或教学设计(示范课程需提供一套、示范案例仅需提供该案例的教案);
(3)一套能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件(提供电子材料给录制微视频的公司上传网页即可,不需重复在结题材料里提交);
(4)一套体现课程建设过程和成效的材料,含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等。
7.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选择性提供)
如发表、出版相关论文、教材、专著等成果时,应标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编号:XXXXXX)”等体现该项目的信息,未标注者不予承认。各类录用通知、出版合同等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已发表的论文应包括检索页、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包括检索页、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
8.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
9.微视频(由录课公司负责上传至相应网页,结题材料中可不提供);
10.其他材料:若结题前已申请调整过项目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并填写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调整/延期申请表》(附件4),则需将同意调整后的该表格附带在立项文件后,便于结题通过后以最终信息进行结题发文公布(视情况提交)。
(二)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1.电子版材料:
(1)“材料1、2、3、4、5、6(1)(2)(4)、7、10”,按照顺序合成一个文档后转为PDF格式;
(2)“材料8结题汇总表”,Excel格式即可,不需制成PDF,不需合并到PDF结题材料中;
(3)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每个项目以“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472978364@qq.com。
2.纸质版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将“材料8结题汇总表”(仅需要此表)报至行政楼416室;一式一份。
四、其他事项
(一)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项。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调整/延期申请表》(附件4),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项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不得申报下一批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二)示范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工作。结题报告书中“财务结算表”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计划财务处结算。结题后,各示范项目仍要继续做好项目建设成果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改革和推广应用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指导示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开展结题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结题意见。以结题为契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指导和监督,切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强化教师育人意识,找准育人角度,提升育人能力,加快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生动局面,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王昭旭;联系电话:88651874,13907617208(微信同号)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公布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热海大教〔2023〕36号)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报告
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汇总表
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调整/延期申请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日
送:校领导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