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海大教〔2026〕41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规范实习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制定了《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实习三方协议范本》(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现将协议范本(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三方协议签订全覆盖。各二级学院应积极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做好实习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要求,确保三方协议签订率达到100%。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实习活动(含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等各类有固定实习单位的活动),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安排实习。三方协议原则上应在学生参加实习活动前签订完成。各二级学院可指导学生在“教务处官网-下载中心-实践管理”下载三方协议范本并使用。各二级学院如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内容,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减损学生合法权益、不改变核心条款的前提下,结合专业实际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涉及范本内容的实质性修改或者不使用学校范本的,二级学院应提请学校法律事务部门法核。
二、做好三方协议签订的监督和协助工作。实习活动开展前,指导教师应监督并协助实习学生完成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指导教师应在“校友邦平台-实习安排-实习要求-编辑要求-三方协议”中完成相关设置后,学生方可自行提交。协议的用印申请可由学生所在学院通过学校新OA办公系统办理。各学院可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批量提交用印申请,提高审批效率。
三、做好三方协议归档。每位实习学生须签订三份协议原件,其中企业盖章签字须真实有效,学生签名处须为本人亲笔签署,学生不得提供虚假伪造的签字盖章材料。实习学生拒不签订或拒不配合签订工作的,可不予评定其实习成绩。三方协议签订完成后,由学生本人扫描上传至“校友邦平台-我要实习-实习任务-三方协议”,并将纸质版一份提交至本学院存档。教务处将不定期抽检学生三方协议签订情况。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实习三方协议(范本)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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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实习三方协议.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