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海大教〔2025〕8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时总结与推广改革成果,充分发挥项目研究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已达到研究周期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2024年立项课题若已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可申请结题。
2021年(含)以前立项而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参与本次结题,不得延期。
(二)已提交撤项申请的或研究期限达五年(含)以上且却未提交撤项申请的项目,教务处将规定予以撤项处理。撤项的项目负责人需自行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相关事宜,若未办理,后果自负。
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后,若未按时结题或结题未通过,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研究期限结束后3年内不得主持申报任何教研项目。
二、结题工作安排
(一)各部门应积极督促并指导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开展结题工作,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关,审慎签署结题意见。
(二)各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成员需认真整理项目结题材料,如实、准确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务必确保材料齐全、文字清晰,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结题评审结果。
(三)结题报告书中“财务结算”环节,项目负责人需自行前往计划财务处进行结算,结算时,务必携带结题报告,否则财务处将不予受理。
(四)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阅,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项目是否通过结题。
三、申请项目结题的基本条件
(一)教研项目研究人员发表、出版相关论文、教材、专著等教研成果时,均需明确标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二)已圆满完成项目申报书(任务书或立项文件)所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最终研究成果的内容、形式必须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或立项文件)的规定相符。
(三)所谓发表、出版,专指已经正式公开发表见刊、著作正式出版;各类录用通知、出版合同等均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四、结题材料准备
结题材料应按下面顺序整理:
1.结题材料封面和目录;
2.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3.经费卡;
4.项目变更申请表;
5.需为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
6.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复印件(原件需报至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核验证)。其中,论文需包含检索页、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需包含检索页、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
7.成果应用证明等其它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报告完成财务结算签字盖章、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后,需将结题材料按1-7项顺序扫描成一个完整且清晰的PDF文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填写“申报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
(二)各学院需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前,统一将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稿1份报送至行政楼416室;同时,将扫描后的完整结题材料PDF文件和申报结题汇总表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Rhyjg_shm@hntou.edu.cn。
六、延期申请线上办理
无法结题的项目,请使用海政通提交延期申请。自2025年起,教改项目各类变更事项(延期、人员变更等)均使用海政通线上办理,线下不再受理。使用海政通办理教改项目变更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
七、教改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为实现对教改项目研究成果的有效管理,请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将教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录入“我的成果”板块。科研管理系统入口位于科学技术处网页右下角。若教师忘记账号密码或尚无账号,可联系教学秘书,也可联系教务处孙老师。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8651874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一览表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结题汇总表
4.使用海政通线上办理教改项目变更申请的操作方法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