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通知

关于规范教室临时借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6-10-27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全体师生:

教室属于学校国有教学资源,优先保障课堂教学,支持校内各部门开展本职公务活动。为防范个人利用学校教室开展营利活动,现就教室借用要求明确如下:

一、校内各部门(校团委、就业办等)开展本职公务活动,可按流程申请借用教室。教职工个人非公务性质活动,不得申请借用教室。 所有借用一律执行 “先审批、后使用”,禁止私自占用教室。

二、学生集体活动,须由对应职能部门或辅导员代为履行部门审批手续,学生个人不直接受理借用申请。

三、严禁任何个人假借部门名义,利用学校教室开展有偿培训、商业宣讲等营利性活动;严禁将获批教室转借、租赁给校外机构或个人用于盈利。活动内容必须与申报用途保持一致。

四、申请部门对活动内容承担主体审核责任。对私自占用、假借公务名义开展营利活动的,立即停止使用,视情况予以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遇学校考试、教学调度,已审批借用须服从学校统一调整。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