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海大教〔2026〕27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暑期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全面强化安全管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实习(实训)期间人身安全、心理健康、法律合规等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筑牢学生安全防线。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和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暑假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三级安全责任体系,明晰各方履职职责
(一)压实二级学院主体责任
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院暑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书记统筹推进安全管理工作,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牵头落实各项安全管理举措,全面摸排梳理本院暑期实习台账,细化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所有实习项目须同步编制专项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联络人员、规范应急处置流程、严格信息上报时限,实现实习安全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压实指导教师直接责任
实习指导教师为学生实习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实习工作开展前,指导教师须严格按照流程,在学校实习监管平台创建实习计划,并通过海政通平台完成全部线上审批手续。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须全程动态跟进学生实习在岗状态、工作情况及安全状况,常态化开展安全监管与督导,坚决杜绝重派遣、轻监管的粗放式、放任式管理问题。
(三)明确学生自我安全主体责任
全体实习学生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安全底线思维,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升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把实习前置关口,全面夯实安全基础
(一)严格审查实习单位资质
各二级学院要在实习单位选择上严格把关,实行严格准入审核制度,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开展安全资质复审,核查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劳动防护条件、消防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严禁安排学生进入无资质、高危作业、安全防护缺失、存在意识形态风险的单位实习。
(二)足额配齐实习安全保险
各二级学院须在学生离校实习前统一为本院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未购买保险的学生,不得参加任何校外实习。
(三)强化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应在实习工作开始前结合岗位实际对学生开展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专题培训,包括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个人防护、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特殊天气防范应对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三、抓实全程动态管控,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一)加强安全巡查
所有实习工作须严格按照既定实习方案规范开展,严禁随意变更实习地点、岗位及安排。各二级学院须联合实习单位建立常态化安全巡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压实双向安全监管责任。开展集中实习的,需根据实习学生规模足额选派专任教师全程驻点随行指导;开展分散实习的,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遴选责任心强、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一对一对接管理。通过线上常态化督导、线下阶段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摸排学生实习现场环境、在岗状态及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协调并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各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对包括自然灾害、工伤事故、交通意外、群体事件等在内的事项,应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信息上报途径,做好舆情应对,避免不实信息扩散引发次生舆情。
(三)顺畅联络通道
建立24小时应急联络通道,要求学生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与安全状态。要求学生熟知紧急联系人(指导教师、辅导员、实习单位负责人等)及常用报警、急救电话。
四、强化监督检查与追责问责
学生人身安全是实习管理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各二级学院须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传达部署相关工作,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全方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逐项落地安全管控举措,全力防范实习安全事故,保障全体学生平安、有序完成实习。若相关单位及个人存在思想松懈、履职缺位、管理疏漏、防控举措落实不力等问题,并由此引发实习(实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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