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海大教〔2024〕57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基础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参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一个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都必须具备完成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能力和条件,且不超5人(不含负责人)。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省级教研项目、省级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以及撤项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均不能申报。
(五)已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类别及层次
(一)本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本专科教育专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课程思政专项及就业指导课程研究项目四个类别(项目名额数以上级单位发文为准)。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1.省级项目分为两个层次,重点项目7个、一般项目45个(含学校自筹项目)。
2.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二)项目资助经费
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5万元。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以上级单位发文为准,其中学校自筹项目上级单位无经费支持,学校按照省级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予以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需严格按照立项指南(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如有重大教学改革意义也可申请。
(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申报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吸纳相应产业(行业)兼职教师参与。
(三)项目研究内容要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以及海南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着眼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等改革研究;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
四、预期成果要求
基于项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
教改重点项目至少有1篇中文核心教改论文与其他成果;教改一般项目和学校自筹项目至少2篇省级及以上期刊教改论文与研究报告,或3篇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或1部以上公开出版的包含课题研究成果的著作。
五、材料报送
各申请人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海南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交至所在学院、部门进行初审核。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5:00前,由秘书统一将纸质稿申请书1份(A4纸双面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汇总表1份(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416,同时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Rhyjg_shm@hnt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名额数和资助经费以上级单位最终发文为准。
(二)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申请人务必将提交电子版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以“姓名+项目名称+申请书/论证活页”命名。
(三)获得批准立项的省级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5年1月。
(四)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8651874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2024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海南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