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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从外延式发展为主向内涵式发展为主转变的必然要求。为切实加强课程建设,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资源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涉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师资队伍、教材、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

第三条  课程建设以学校办学目标定位为依据,以建设精品课程为重点,以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深化教学改革,增加教学投入,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质量监控体系,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课程建设水平,夯实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工程。

 

第二章  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加强课程建设,必须适应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满足学生学习多样化的需要,适应高等教育课程改革的大趋势。

第五条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强课程建设,必须以提高质量为目标,科学处理课程种类、数量、结构和质量的关系,建设一批名副其实的精品课程,带动全校课程质量的整体提高。

第六条  坚持分类建设和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课程建设,必须根据课程种类、性质和作用,采取不同的建设对策和措施。加强课程建设,必须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和学校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有序地进行。

第七条  坚持分级建设的原则。加强课程建设,必须同落实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结合起来,明确学校、二级学院和教师在课程建设中的责任。建立由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实验中心主任、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的二级学院级教学管理体系,完善二级学院级教学管理的组织建设,将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到实处。

第八条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课程建设,必须强化重点意识,要选择覆盖面广、影响范围大、基础条件好的课程,优先建设,重点建设,力求做到建设一门,成功一门;要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全面提高课程质量。

第九条  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加强课程建设,必须增加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改善课程的基础条件和外部环境,以建设促质量,靠质量上水平。

第十条  坚持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学校的公共教学资源建设,必须增强团队意识、集体意识,要切实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三章  课程建设的内容和目标

第十一条  分层次开展课程建设

学校将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推进课程建设,从总体上将我校本科课程分为合格课程、核心课程和精品课程。

合格课程建设是本科课程建设的基础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课程建设的现状,针对目前课程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足方面,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进度,确保各门课程尽快达到合格水平。对学生意见强烈并经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估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开课单位应组织教师限期进行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水平的,则停止任课教师的授课资格。

重点建设将受益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建设为核心课程。各二级学院要制订本单位课程建设的目标和规划,要确定本单位核心课程、组织实施建设。每学期和各建设阶段都要进行定期检查总结。

以核心课程为基础,带动全校所有课程的建设,提高课程总体质量和水平。通过加强课程建设,构建课程名称规范、数量适宜、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课程体系,为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二条  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档案建设

(一)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并具有规范作用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学生学习的指导性纲要。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要满足国家教育部及相应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所制定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我校的发展目标定位,适应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教学计划,尊重和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的精神,有利于培养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并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人才。

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组织实施该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规范,任课教师应从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高度,妥善处理好所讲授课程的教学任务、基本要求和发挥自身学术水平、研究成果的关系。

(二)教学日历

课程教学日历(教学计划进度表)是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的实施性文件,应满足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适应学生的接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各门课程每学期的教学日历应齐全完备,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三)教案

教案是教师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为所授课程的每一个知识点(群)编制的教学方案。教案的基本设计单位是一次课(与授课计划相对应)或一个章节的课程教学。教案的设计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紧紧围绕课程目标的实现,以正确的思路和途径,对课程顺利进行所依赖的各种条件和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教案格式应该包含教案的基本要素和教学实施的设计,但是表现形式可以不拘一格,不同学科课程教案鼓励形成特色,而同一课程的教案格式原则上要统一。

(四)习题

习题是巩固课堂教学效果,加深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教研室主任应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灵活设置与课程相关习题,并逐步建立习题库。

第十三条  实践教学

在课程建设中,做到理论与实践并重,在加强理论课程建设的同时,加强实验课程建设。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彰显应用型本科的办学特色。各课程要不断完善实践教学文件,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保证实验开出率和质量,逐步增加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比例。要将科研过程和成果转化成教育资源,将学科建设成果服务于人才培养。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并将开放情况和效果作为对其考核评估的内容。

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校内外教学基地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一批适应现代教育需要的教学实习基地。

第十四条  教材选用与建设

健全教材选用评价机制,鼓励教师自编高质量的特色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提高近三年出版教材的使用率,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前沿性。本科专业各门课程所选用或自编的教材应符合国家教育部对普通高校选用本科教材的规定,优先使用最新国家或省部级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充分满足本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具有相对完整的体系、丰富的内容、较强的时代气息和较高的科学水平、思想水平以及文字、图表水平。通过进一步规范、完善和落实本科生教材选用及质量评价制度,大力促进处于领先水平的优质教材进入我校本科生课程教学。

第十五条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应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根据与所讲授课程对应学科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进展状况,并结合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知识基础、心理发展阶段等实际,积极推行启发式、讨论式、开放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和模式,实施因材施教,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作用,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及个性化学习。大力加强教学沟通,促进教学相长。加强网络课程和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内容丰富、方便实用、易于推广的现代化教学网络资源平台。

第十六条  考试改革

对学生学习各门课程的考核考试,在内容上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方式方法上应注重对学生理解、掌握相关知识的程度及其运用能力的考察。积极采用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笔试与口试、答辩和现场操作、平常考试与期末考试等多种考试、测试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确定学生的课程成绩,增强考试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公共计算机类课程原则上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制定科学的课程考试标准,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公共课、基础课要努力实行教考分离。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要加强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认真进行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达到以考促教的目的。

第十七条  教学研究

贯彻“以教研促教改、以教改促教学”的指导思想,加大教学研究经费投入,增加课程建设教学研究项目,鼓励教师发表课程建设方面的研究论文,在教师职称聘任中,把是否参加教学研究和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作为重要条件;同时大力推广和应用已经取得的教学研究成果,努力提高课程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校级核心课程建设要以有较强的师资力量、有较好的教学条件、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示范效应为目标,能很好地满足培养目标要求,体现现代教育教学思想,反映现代教学水平,具体为:

(一)具有年龄、职称、学历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教师整体教学水平较高,并有师资培养的长远规划,任课教师认真负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有成熟规范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辅助资料,选用或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并指定教学参考书。教材体系科学、合理,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

(三)教学文档完备,质量高。已建成试卷库或试题库并投入使用,70%以上的教师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四)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健全。

(五)注重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程体系、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等方面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果。

(六)在教学内容安排和教学过程中注重对学生科学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的培养,教学效果较好。

(七)实验体系科学,实验课数量与质量符合课程大纲规定要求,且拥有较先进的实验条件,实验设备使用率高,能开设一定数量的综合型、设计型、创造型实验。

(八)课程组所在专业教学管理制度完备,经常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并富有成效。

 

第四章  课程建设的保证措施

第十九条  搞好教学团队建设,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采取有力措施,搞好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的教授、副教授领衔,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的数量适宜、年龄与职称合理,具有传、帮、带优良传统的教学团队建设。加大课程调整力度,规范课程管理,明确课程隶属关系,积极创建跨二级学院和跨学科的教学团队。成立教研室,设立教研室主任,尤其是公共课、基础课和覆盖面较大的学科,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主干课程建设,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

第二十条  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措施,努力推行课程双选机制

切实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实行教学一票否决制,保证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实行“一人多课,一课多人”,努力尝试在专业选修课中推行“教师选择课程、学生选择教师”的课程双选机制,鼓励高水平教师开好课、多开课。改革学校督导、学生评教等方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措施,建立经常性课程评估制度,对课程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公开力度,将课程建设的情况作为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估、特色专业遴选、教学质量检查、教学名师评选等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课程开发、改革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一条  制定激励政策,调动教师积极性

课程改革与建设成果是重要的教学成果,应与科研成果同等看待。在岗位津贴发放、评优评奖、职务聘任等方面,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鼓励政策,充分调动教师投入课程改革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把课程开发与建设能力作为考核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重要内容。对做出突出成绩、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教研室主任,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评优评奖中应予以充分体现。

第二十二条  增加经费投入,为课程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增加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改善课程教学和教研条件;增加课程实验和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强化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提高实验效果。

第二十三条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任课教师应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坚持为人师表,做到教书育人。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编写教案,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进行答疑辅导;应严守学校教学规章,按时上下课,同时对学生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课程教学的质量。

要根据课程改革和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工作,积极鼓励有较好科研背景、专业背景和较好业绩的教师上教学第一线。在师资培养和引进过程中,不仅注重其科研水平,而且注重其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课程建设工作的领导

课程建设是一项牵动学校全局的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课程建设对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研究课程建设,积极投入课程建设,切实履行好课程建设的责任和义务。广大教师是课程建设的主力军,一定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将课程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课程质量。

 

第五章  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校的课程建设进行全面指导。主要负责审定全校课程建设规划;对学校课程建设中的重大改革提出咨询意见;抽查校级课程建设情况,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课程建设其他方面的指导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务处是负责课程建设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学校的教学实际,制订和实施学校的课程建设规划;组织课程建设评价,充分调动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以及广大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课程建设给予指导与检查,使课程建设真正建出实效;组织课程建设立项及项目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二级学院是课程建设的实施者,负责制订和实施本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组织本学院的课程建设水平评估;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课程建设任务。各二级学院要依托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校、院课程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各门课程的建设计划;通过制度建设等措施,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组织课程的合格评估;对新开课程进行审查,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的课程开设任务;做好课程的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课程建设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原则上教研室主任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讲师及以上职称,作风严谨,具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合作精神。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课程建设计划;

(二)落实课程建设任务;

(三)课程建设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审批;

(四)组织本课程组教师的业务学习;

(五)负责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合格课程认定标准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核心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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