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海大教〔2024〕53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校级教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9-27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教改项目清理并组织教改项目延期的通知》(热海大教〔2024〕51号)要求,经个人提出撤项申请,撤项结果公示无异议,决定对我校40个校级教改项目进行撤项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项项目
撤项校级教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9月27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任何教改研究项目。
(二)不再受理上述被撤项目的结项鉴定申请。
(三)所有撤项项目在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均不得作为教研成果。
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将撤项情况通知到人。承担教改项目的教师要以此为鉴,充分认识到教改项目按时结题的重要性,改变重立项轻结题的思想,准确把握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时结题。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教改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撤项校级教改项目名单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27日
相关附件: | |
附件1:撤项校级教改项目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