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海大教〔2024〕32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查课程
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定于第16周结束考查;公共考查课程和专业考查课程定于第17周结束考查。
二、考试课程
(一)公共基础课
补修、重修只限制于办理了补修、重修手续的学生,未办手续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则不予认可。若有补修、重修学生的课程,学生所在学院秘书应填写《课程补修重修学生基本信息表》,并于第17周结束前以邮件方式发给相关开课学院,否则不予以安排。为保证毕业审核的顺利进行,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要把有毕业生重修、补修的科目安排在考试周第一周。各学院传达好重补修考试和正常考试时间冲突问题的处理规则和重补修的考试要求。
(二)专业课安排
各年级的专业课程的考核定于第18~19周进行。时段分别为8:30-10:30,15:00-17:00,19:30-21:30。其他特殊时段必须报教务处审批,但不能与公共课考试时间或节假日冲突。需参照校历和课表合理安排考试时间、考试教室和监考老师,以免造成教学事故。
三、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考核的组织、命题、制卷、缓考等相关工作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热海大办〔2018〕110号)执行。违纪情况需当天报送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科并在学院公示,处理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
(二)请各二级学院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做好考前考纪考风的宣传工作。如有需要线上考试的科目,请提前报方案至教务处。
(三)各二级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请严格按照规则填写,并于第16周周四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qzujwc@126.com。取消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备案表和缓考申请汇总表请于考试前上交至教务处行政楼415。学生可自行在教务系统办理缓考。
(四)教室合理安排,原则上教室能容纳的人数不能低于应考学生人数的2倍;监考人员安排合理,每个考场不能少于2名教师,80人以上安排3名监考人员;每个考场最多安排90人。考核方式为考试的专业课原则上一个班一天不得超过2门,请合理分配学生考试科目的时间。
(五)大学英语跟班补修、重修的由外国语学院统一安排考场,不能插入正常修读班级考试;其它课程的补修、重修跟班考试。跟班补修、重修的学生成绩(除大学英语外)一般由同意跟班补修、重修课程任课老师单独报送。
(六)大学英语:本科开考30分钟后播放听力,统一用校电台发射(调频为85HZ左右);专科如有听力,开考后即播放,由任课老师自主安排,不进行统一安排。学生须自备耳机。
(七)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7月19日23:00。请各位老师在录入成绩之前要认真核对网上选课学生名单是否与实际上课学生名单相符,若不相符合或有疑问,请及时反馈给教学秘书,待处理后再录入成绩,以免造成教学事故。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不及格学生的通知工作,让学生在假期期间充分做好开学后补考准备。
(八)纸质成绩单报送应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一式2份,老师学院、学生学院各存一份。各二级学院秘书要做好成绩回收登记,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未及时网上录入成绩或提交纸质成绩单任课教师名单。
(九)学校船员管理受控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学生缺课超过十分之一的,缺交作业超过十分之一的,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不能参加课程补考,只能重修。
(十)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0〕67 号 )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在校期间因考试违规、作弊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无论毕业前处分是否解除,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期末考试安排表
2.课程补修重修学生基本信息表
3.期末考试教室分配表
4.课程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