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海大教〔2023〕15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四新”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落实新一轮审核评估相关指标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开展校级相关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双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周期
请各二级学院参照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三、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一)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在线教学、“双一流”建设、课程思政、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新农科等“四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学院(部门)联合选题申报。
(二)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三)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四)创新性。注重目标、内容、路径、方法创新。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五)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教师、教学管理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1个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教改项目;项目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申报书》(附件2)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题。
五、项目评审与经费管理
(一)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按照2023、2024两个年度拨付。
(二)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论文版面费、著作出版费、印刷费、会议费和咨询费等。
(三)项目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六、申报材料填写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校级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各二级学院需将本部门申报的项目汇总并填写《2023年校级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申报书填报内容要真实,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问题。
七、申报材料提交
请于2023年4月5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申报书和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416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5764097@qq.com。
联系人:孙慧敏 联系电话:88651874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指南.docx
2.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3.2023年校级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6日
送:校领导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