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达到研究周期的校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
2019年以前(含2019年)立项而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须参与本次结题,不得延期。
提交撤项申请的或研究期限达五年(含)以上且未提交撤项申请的项目,教务处将予以撤项。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校级教研项目立项未按时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研究期限结束后3年内不得主持申报校级教研项目。
二、结题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要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开展结题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结题意见。
(二)各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成员要认真整理项目结题材料,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和申报结题汇总表,做好项目结题准备工作。
(三)结题报告书中“财务结算表”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计划财务处结算。
(四)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审阅项目结题材料进行结题验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项目是否结题。
三、申请项目结题的基本条件
(一)教研项目研究人员发表、出版相关论文、教材、专著等教研成果时,均应标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XXXXXX)”,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二)己经完成项目申报书(立项时批准)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的内容、形式应当符合项目申报书的规定。
(三)所谓发表、出版是指已经正式公开发表见刊、著作出版;各类录用通知、出版合同等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四、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包括:①结题报告书(附件2);②项目变更申请表;③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复印件(原件需报与本单位审核验证),其中论文包括检索页、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包括检索页、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④成果应用证明等其它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材料①-④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于卷首附上目录清单,同时填写“申报结题汇总表”(附件3)。
(二)各学院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前将项目结题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稿各1份统一报送教务处综合科(行政楼416室),并将与纸质结题材料一致的电子稿(PDF版)和申报结题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75764097@qq.com。
联系人:孙慧敏,联系电话:88651874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研项目一览表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结题汇总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15日
送:校领导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z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