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2﹞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阶段
本次评选教学成果奖分两个阶段:4月27日—5月5日,由二级学院按规定进行评审,推荐项目参评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5月6日—5月10日,评选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获得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项目参与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二、奖项设置
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五个,二等奖若干个。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热海大办﹝2021﹞79号)文件规定,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
三、提交材料
(一)经二级学院盖章的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
(二)《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WORD、PDF电子版各一份),《申报表》的填报要求参照《〈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事宜的说明》来严格填写;
(三)成果报告(WORD、PDF电子版各一份);
(四)附件(WORD、PDF电子版各一份)
为便于统计,请将《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和有关电子版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共几项成果”发送至:qzujwc@126.com。每一项成果材料放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文件夹中包含:《申报表》、成果报告和附件。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5月5日8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教务处邮箱:qzujw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88651878。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处网页下载)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27日
送:校领导 二级学院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