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办理课程缓考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缓考申请的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课程考试或考查前
二、办理要求:
1.按《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热海大办〔2018〕60号)要求办理。
2.学生根据需求在教务系统提出申请(教务系统-信息查询-重修补修缓考申请-选择需要缓考的课程确认并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
3.重修的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4.公共课由学生所在学院反馈到开课学院。
5.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负责通知到任课教师。
6.已申请缓考的,如系统中未显示,任课教师按旷考录入成绩。教学秘书核实情况后报教务处。
7.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向教务处报送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30日